学校各基层党委(党总支部),各单位、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学校安全工作会议精神,扎实做好学校政治安全意识形态工作,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学校举办哲学社会科学讲座、论坛(以下简称“讲座论坛”)各环节的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基层党委(党总支部)书记、党政管理机构、群团组织、科研机构、教辅机构和附属机构负责人于3月7日(星期一)到两校区机要室认真学习《广东医科大学举办哲学社会科学讲座、论坛管理办法(2021年11月修订)》。
二、讲座论坛为各单位、部门主办、承办、联合举办、互联网上举办的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及 学术交流等活动。自然科学等其它学科领域的类似活动参照《广东医科大学举办哲学社会科学讲座、论坛管理办法(2021年11月修订)》执行。
三、学校讲座论坛管理贯彻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责任制。举办讲座论坛的主办单位须填写《广东医科大学举办哲学社会科学讲座论坛审批表》(附件),严格按照审批程序报批,经批准同意后方可举办。
四、党委宣传部将各单位、部门落实讲座论坛各环节管理的情况纳入学校意识形态专项检查的重要内容,强化日常督查,对不按规定办理、程序不规范的单位和部门进行提醒谈话、通报批评;对符合问责情形的,按照《广东医科大学举办哲学社会科学讲座、论坛管理办法(2021年11月修订)》的规定,进行问责、追责。
党委宣传部
2022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