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规章制度
您当前位置: 首页 -> 规章制度 -> 正文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新闻采写相关流程,做到新闻宣传工作重点突出、亮点突出、层次分明,确保新闻发布及时有效,现就相关工作进一步规范如下:

一、学校党委宣传部主要负责学校各单位、部门对内宣传、对外宣传的组织、管理和审核工作。

二、学校层面开展的工作和活动,对内宣传工作原则上由牵头单位、部门负责。需党委宣传部协助对内和对外宣传,请提前三天填写申请表报党委宣传部(新闻中心)审批和安排。

三、各单位、部门及其下属组织和单位开展的工作和活动,对内宣传工作由各单位、部门具体负责。如有学校领导参加,体现学校整体形象,反映学校重点工作的重要新闻,需党委宣传部协助对外宣传,请提前三天填写申请表报党委宣传部(新闻中心)审批和安排。

四、党委宣传部(新闻中心)审批通过,党委宣传部(新闻中心)作好采写、拍摄安排。牵头单位须提前将相关会议文件、资料提交党委宣传部相关人员(如会议在东莞校区行政楼报告厅举行,为配合摄影需要,须预留52号座位为摄影位)。

五、反映学校重点工作的重要新闻,在新闻事件发生后24小时内完成采写、编辑、审核,特殊稿件需当天完成并在官网发送。

上一篇:广东医科大学新闻网投稿要求及流程

下一篇:广东医科大学对外宣传注意事项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