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党委(党总支),各职能部门,各教学、教辅、科研和附属单位:
为进一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树立正确的道德观、价值观,促进东莞市好人好事不断涌现,在全社会形成知荣辱、讲正气、作奉献、促和谐的良好风尚,东莞市文明委在全市范围内每月开展“东莞好人”推荐评选活动。
一、评选范围
凡符合身边好人参评标准的,在东莞市生活、工作或学习的中国公民,不分年龄、性别、民族、职业均可被推荐为“东莞好人”人选。
二、评选标准
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模范遵守公民道德规范,在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等方面有突出表现的,并在日常工作、生活和人际交往中品德高尚、事迹感人,身边群众认可度高的个人。推荐时必须按照五个类别对应推荐,每位师生每次只参加一个奖项的评选。
三、评选类别
“东莞好人”分为“助人为乐好人”、“见义勇为好人”、“诚实守信好人”、 “敬业奉献好人”、“孝老爱亲好人”五个类别。
四、有关要求
(一)报送要素。1、填写“东莞好人”推荐表;2、好人详细事迹(3000字以内):3、一寸相和生活照电子版。
(二)报送要求。请各二级单位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积极发动师生寻找身边的好人。请于每月18日前报送至学校党委宣传部,学校将统一上报至东莞市文明委参与“东莞好人”评选。
联系人:骆迎秀;联系电话:22896200
邮箱:luoyingxiu@gdmu.edu.cn
附件:“东莞好人”推荐表
党委宣传部
2016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