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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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党委(党总支),各职能部门,各教学、教辅、科研和附属单位:

为进一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树立正确的道德观、价值观,促进东莞市好人好事不断涌现,在全社会形成知荣辱、讲正气、作奉献、促和谐的良好风尚,东莞市文明委在全市范围内每月开展“东莞好人”推荐评选活动。

一、评选范围

凡符合身边好人参评标准的,在东莞市生活、工作或学习的中国公民,不分年龄、性别、民族、职业均可被推荐为“东莞好人”人选。

二、评选标准

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模范遵守公民道德规范,在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等方面有突出表现的,并在日常工作、生活和人际交往中品德高尚、事迹感人,身边群众认可度高的个人。推荐时必须按照五个类别对应推荐,每位师生每次只参加一个奖项的评选。

三、评选类别

东莞好人分为助人为乐好人见义勇为好人诚实守信好人敬业奉献好人孝老爱亲好人五个类别。

四、有关要求

(一)报送要素。1、填写“东莞好人”推荐表;2、好人详细事迹(3000字以内):3、一寸相和生活照电子版。

(二)报送要求。请各二级单位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积极发动师生寻找身边的好人。请于每月18日前报送至学校党委宣传部,学校将统一上报至东莞市文明委参与“东莞好人”评选。

联系人:骆迎秀;联系电话:22896200

邮箱:luoyingxiu@gdmu.edu.cn

附件:“东莞好人”推荐表

党委宣传部

2016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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